吉隆坡市长阿末菲沙日前指出纵观吉隆坡产业价格高门牌税高涨属正常,市长也呼吁那些不满产业沽价的人士在2013 年12 月17 日之前通过合法管道向当局提出上诉申请。吉隆坡这次的产业门牌税暴涨风波不仅成为了全国焦点课题也唤醒了产业拥有者对门牌税更深一层的关注。从产业投资角度来看,门牌税大幅度调涨将影响投资回筹率。
门牌税是地方政府对管辖地区内的产业拥有者征收的税务充作有关当局重要的行政管理开销。地方政府将收到的税务用在地方发展管理上如垃圾清理,道路维修,绿肺管理等。在1976 年地方政府法令下,国内个别的地方政府有权制定该区的门牌税率以及税务估价,因此不同的地方也将会出现不同的税率以及估价。
在全马各州属,除了柔佛州,门牌税的计算方式是估算产业全年租金,然后依据市政府所规定的产业税率来征税(不同类别的产业有不同的税率,商业比住宅产业的税率高)。通常门牌税的估价是在一个产业项目完成后,地方政府就会进行估价然后制定该产业的门牌税。然而租金估价不是依据现在的行情而是必须回到市政厅的估价基本年 (Valuation Basis Year 或称为Tone of the List)。打比方,一栋公寓在吉隆坡地区建成后市政厅就必须估算产业一年租金然后根据所制定税率征收门牌税,然而估价则必须依据21 年前的产业行情(吉隆坡市政厅宣布已有21 年没有进行估价,因此估价年份仍然停留在21 年前)。倘若业者对产业进行扩建装修,提高了产业可出租的租金,有关当局也可产业进行个别估价,提高门牌税。
根据相关法令,地方政府确实有权重新进行产业估价也有权利调高门牌税率。法令也给予产业拥有者向市政厅提出上诉的权利并要求认为合理的涨幅或税率。上诉者必须在所规定的时限内上函市政厅,列出理由。市政厅将成立上诉委员会进行召见,让上诉者陈述抗辩论述,以让市政厅考虑。上诉者必须清楚知道其上诉理由,否则将功亏一篑。此次吉隆坡的风波是因为重新估算而非调高税率,倘若上诉者的理由是要求降低税率,肯定会被当场拒绝。
为了方便各位读者,我上载了一份上诉信函样本(国文版)共各位参考,希望能够帮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