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州政府近期已经通过了该州服务式公寓,SHO/SOVO/SOFO 发展新指南,规范发展商在该州内开发相关房产项目的策划。雪州政府从2016 年初已经冻结了所有在该州内开发类似项目的申请,等待这项发展指南出炉。
新发展指南规定发展商在开发以上房产项目时必须同时建造特定部分的可负担项目,售卖给符合资格的购买者。这群购买者的资格将由雪州房屋产业局(Lembaga Perumahan & Hartanah Selangor) 鉴定,发展商将从该局手中接获买者名单。
发展商在开发服务式公寓,SOHO/SOVO/SOFO 项目时必须根据以下准则:
- 倘若发展500 个单位,必须提供10% 的可负担单位;若该项计划被定位成公交导向房产项目 (Transit Oriented Development),则必须提供20% 可负担单位。
- 倘若发展501 至1,000 个单位,必须提供15% 可负担单位;若该计划被定位成公交导向房产项目,则必须提供25% 可负担单位。
- 倘若发展1,001个单位以上,必须提供20% 可负担单位;若该计划被定位成公交导向房产项目,则必须提供30% 可负担单位。
州政府所订下最小服务式公寓面积为550 方尺而SOHO/SOVO/SOFO 的最小建筑面积是450 方尺。
可负担单位的顶价为:服务式公寓为每单位RM 250,000 ,除了位于第一区域内的顶价为每单位 RM 270,000。 第一区域范围包括安邦,蕉赖,加影,士毛月,八打灵县,赛城,白沙罗县,双溪毛糯,巴都县,淡江,英达岛。所有州内的SOHO/SOVO/SOFO 顶价为每单位RM 230,000。
州政府也规定可负担单位不再受到土著固打则扣条例的限制,即发展商可用以上顶价脱售可负担单位,无需给与7% 的土著单位则扣。然而,州政府却没有废除土著固打保留单位的政策,发展商仍然需要保留可负担单位中的30% 给与土著买家。
在新的发展指南下,发展商不必向过往一般在项目中提供10% 的可负担商业店铺单位。
以上发展指南在2016 年9 月1 日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