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联盟政府出台至大马第一次政权轮替后的财政预算案中提出了一个崭新的概念,建议以私人界为主导,证券委员会为监管单位,纳入众筹概念来协助国内的首购族更容易拥有本身第一所的房屋。
根据财政部的解说,房产众筹平台的设立是要结合首购族与投资者共同买下房产。具体一点来说,首购族将挪出房价的20%,其余的将通过众筹方式,集合有兴趣的投资者集资剩余的80%。如此一来,首购族能够圆了他们拥屋的梦,另一方面投资者则可在往后享有房产增值的回筹,一举两得。财长林冠英指出,这是个人对个人的平台 (P2P),以房产众筹来协助首购族拥屋更是全球首创,然而运作机制细节则必须等到证券委员会在2019 年底的第一季度进行公布。
政府以房产众筹平台做为国家的政策,让众筹成为了市场热门话题。众筹是一项突破传统的崭新集资方式,个人或企业通过众筹平台向大众融资,完成一项特定的项目。在房产项目而言,就是个人或单位通过众筹向大众融资对房地产进行投资,买方获得房产拥有权,投资一方在参与融资后获得特定回筹也在较后享有房产增值的空间,双方各取所需。
以P2P众筹概念真的能够解决首购族拥屋问题的根本吗?从购买者的方面看,确实可以避过银行的房贷审核,然他们仍然必须向80% 参与众筹者借贷。其次是首购族们要一次性拿出20% 的购屋首期,是否也必须通过借贷,成为了另个考量。就当所首购族能够拿出20%的,他们仍然必须面对向众筹参与者归还“房贷“压力。情况并没有与向银行借贷不同。
从参与众筹的投资者而言,讲究的是投资报酬与风险的平衡。面临越高的风险,就预计更高的回筹是投资的基本定律。在房贷批准程序上,银行都会对于申请者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估以鉴定还其款能力,这对银行而言是自身的“风险评估”。倘若无法通过银行房贷审核而转向众筹平台,是否意味着参与众筹借贷的投资者将面对更高的风险?
若以上前提成立,投资者必然会要求比一般银行房贷更高的投资回筹,来平衡投资风险。这意味着借贷者必须面对更高的 “贷款利率” 以购得房产。这恐怕对首购族与众筹借贷者双方会存在两头不到岸的隐忧。因此证券委员会有必要公布一套完整的机制向市场解释政府所昌议的房产众筹,避免产生信心危机。
房产众筹的概念可以进一步探讨,然而对象不应该是首购族而是房地产投资者。房产投资者具备一定的财务能力,大伙的最终目的都是通过房产投资赚取回筹或是增值空间。因此聚集大家的力量投资较高风险的房产类别可以理解,此举可将个人投资风险分散,让更多的人来承担,共同分享较高的投资报酬率。
相对起首购族,购房的目的应该是拥有本身的居住场所,倘若让投资概念主导,即在若干年后要卖出房产赚取利润,假设首购族们到时的财务状况并不能够承担当时的房价,而又无法向众筹参与者回购其部分,首购族们将再次面对无壳蜗牛的窘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