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州政府宣布向发展商征收土著住宅,商业与工业单位献金,由过去的7% 调高至20%的最高 涨幅,高达近三倍。 新政策规定,要开放4 年以上屋年龄的土著住宅单位,发展商必须上缴15% 的献金给予州政府,5 年屋龄以上的土著住宅单位则是10%。工商业产业,4 年店龄与厂龄的产业必须上缴20%, 5 年以上则是10%。该项政策在2019 年3 月正式落实。对比前朝政府的政策并没有限制房产的土著单位开放年限,而且献金一律定在7%。
所谓的土著单位开放献金是发展商在向州政府申请开发房产开发项目中土著单位时,必须向州政府所上缴的献金。一般上发展商必须在发展项目中遵循土著固打政策,将一部分的单位保留给与土著,并且给与折扣。获得州政府批准后,该土著单位则可以卖给非土著。
当然,要申请开放土著单位的前提是要必须符合一些特定条件的。发展商必须在州政府所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广告被规定的数次,必须参与被规定次数的房屋参展会等等。在新政策下,土著保留单位的可负担房屋是不被允许开放的。
在新房产开发政策下,马六甲州并没有宣布去除60% 的土著保留固打政策,意味着发展商仍然必须面对高达六成的土著保留固打,与此同时发展商业被强制根据新的比例来建造中低价房屋。
过往的政策规定发展商必须承建20% 廉价屋,20% 可负担房屋,其余60% 则是其他价格的房产,统称为2-2-6 方案。现今政府则将2-2-6 方案改为1-1-3-2 方案,即10% 的廉价屋,10%的中价屋,30% 可负担房屋,20% 是40 万令吉以下的房屋,其余的30% 才可建造40 万令吉以上的房产。
所谓的廉价屋的销售顶价为RM 42,000;中价房屋销售价 RM80,000 至RM 100,000;可负担房屋价 RM 150,000 至 RM180,000。
以上两大政策增添了马六甲州内发展商们的挑战,也增加了发展商们在该州发展的风险,是一项让人太沉重的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