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及地方政府副部长艾曼阿蒂拉在日前在国家上议院回答提问时指出,根据该部门的数据记录截至今年1 月31日,国内共有117 个烂尾楼项目,一共30,840个房屋单位,其中有81个项目是涉及30 万令吉以下的房屋开发项目,占了总烂尾楼项目中的69%。
烂尾楼是指一项被搁置且无法竣工的房屋工程,它对市场的影像是深远及负面的。首当其冲的就是不幸购买了烂尾楼项目单位的买家。他们不只面对无法获得房子的窘境外,更是必须面对银行的利息付款。
当烂尾楼项目涉及中低价房产项目,悲哀的情况则是雪上加霜。中低价房的买家多属于可负担能力略为不强的一群,购房的预算可能占据了他们大部分的存款。这群不幸的买家不只要面对银行利息的压力,更是得面对现阶段住宿的成本 (租金) 的双面压力。
政府基于要实现 “居者有其屋”的目标同时要达到提供一定数目的中低价房的关键绩效指标,一直希望发展商能够建造中低价房供应市场,因此通过政策规定发展商一定要提供一定数据的中低价房,并且以政府所制定的顶价来出售给符合资格的买家。政府希望发展商能够以交叉补贴的方式,用其他不受顶价限制单位的赚幅来抵消中低价房的亏损。
以上概念乍看之下可行,然在现实情况下,发展商面对许多无法控制的因素的约束。其一,通货膨胀导致建筑成本上涨,这将使到发展商的开发风险上调,赚幅也因此受到影响。其二经济市场可负担能力拖慢了销售。 销售速度缓慢意味着现金流的流入受到影响,但发展商还必须继续的进行建筑工程,也就是说现金流出是继续的,因为必须偿还建筑商。对于资金不够雄厚的发展商而言,的确是一大压力。倘若发展商无法在现金流的节骨眼上管理妥当,该项房产项目必然变成悲哀的烂尾楼。
另一项发展商必须面对的压力则是高昂的地价以及多项的法定开发费用。在各大发展热点内的发展地段价格都不菲,但这些地区就正是最有中低价房需求的区域,因此在此开发项目是正确的商业决定。高昂低价无法避免,但发展商在过程中仍然必须面对不少的法定费用,如土地用途转换费 (land conversion premium),发展费用 (Development charges),延续租赁费用 (Extension of lease premium)等。这将让开发成本 “高居不下”,发展商雪上加霜。
在面对高开发成本,市场购买情绪谨慎的夹攻下,发展商希望得到的是政府在政策上给于宽松协助,如给于开发中低价房产项目的发展商法定费用的豁免以及较高的容积率来抵御高昂土地价格。政府也同时可以考虑透过旗下所拥有政府土地的机构,以联营的方式,在被鉴定具备实在需求的策略性地点建造中低价房,化解发展商在销售上的需求压力同时也协助减轻了发展商在购买地段上所要面对的现金流压力。